重庆地区政策

重庆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与耗材分开计价要点

依据重庆口腔种植专项治理文件,梳理15项种植医疗服务、专用耗材零差率、全流程调控和不同机构价格规则。

文件渝医保发〔2023〕8号
执行日期2023-05-05
当前状态已执行
资料核验2026-07-29

重庆将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和植骨服务分别与种植体系统、牙冠、骨粉骨膜计价;但基本物耗和3D打印材料已有明确纳入规则,不能据此理解为所有材料都能单列收费。

文件要点

规范项目
新增15项,其中12项政府指导价、3项市场调节价
执行日期
2023年5月5日
服务与产品
种植体、牙冠及骨粉骨膜与相应服务分开计价
材料价格
相关专用耗材零差率,基本物耗不得另行收费

分开计价有明确对象,不是任意拆账

文件明确,种植体植入费与种植体耗材系统、牙冠置入费与牙冠产品、植骨手术费与骨粉骨膜分别计价。新增项目与其映射的现行项目不得同时收费。

医疗机构需要为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和映射旧项目分别建库,并通过病历、采购和使用记录证明账单中的对象、数量与发生日期。

3D项目和基本物耗存在反向边界

医学3D模型打印和医学3D导板打印的项目价格已经包含相关耗材费用,收取项目费后不得再将3D打印材料作为一次性耗材收费。

消杀、防护、印模、咬合记录、研磨抛光、冲洗和常用护理物品等基本物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其他耗材也只有在具备政策依据时,才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公立和民营机构采用不同价格形成机制

公立机构中的政府指导价以二级机构为基准,并按机构层级调整;市场调节价项目由机构按规定制定和备案。单颗常规种植牙另受全流程价格调控。

民营医疗机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文件鼓励参照公立机构政府指导价和全流程调控标准。机构性质、项目价格和耗材价格需要分别判断。

机构实施检查

  1. 同步维护15项新项目、映射旧项目和互斥规则,防止重复收费。
  2. 将种植体系统、牙冠、骨粉骨膜与对应服务建立患者级使用关联。
  3. 把基本物耗和3D打印材料配置为不得重复单列收费。
  4. 按机构性质、等级和项目价格类型确定实际收费及备案要求。
  5. 核对单颗常规种植全流程项目范围、排除项和调控标准。

官方依据

本页用于快速定位实施要点,执行时应以官方正文、完整附件和属地后续文件为准。查看资料核验规则提交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