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渝医保发〔2023〕8号
执行日期2023-05-05
当前状态已执行
资料核验2026-07-29
重庆将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和植骨服务分别与种植体系统、牙冠、骨粉骨膜计价;但基本物耗和3D打印材料已有明确纳入规则,不能据此理解为所有材料都能单列收费。
文件要点
- 规范项目
- 新增15项,其中12项政府指导价、3项市场调节价
- 执行日期
- 2023年5月5日
- 服务与产品
- 种植体、牙冠及骨粉骨膜与相应服务分开计价
- 材料价格
- 相关专用耗材零差率,基本物耗不得另行收费
分开计价有明确对象,不是任意拆账
文件明确,种植体植入费与种植体耗材系统、牙冠置入费与牙冠产品、植骨手术费与骨粉骨膜分别计价。新增项目与其映射的现行项目不得同时收费。
医疗机构需要为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和映射旧项目分别建库,并通过病历、采购和使用记录证明账单中的对象、数量与发生日期。
3D项目和基本物耗存在反向边界
医学3D模型打印和医学3D导板打印的项目价格已经包含相关耗材费用,收取项目费后不得再将3D打印材料作为一次性耗材收费。
消杀、防护、印模、咬合记录、研磨抛光、冲洗和常用护理物品等基本物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其他耗材也只有在具备政策依据时,才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公立和民营机构采用不同价格形成机制
公立机构中的政府指导价以二级机构为基准,并按机构层级调整;市场调节价项目由机构按规定制定和备案。单颗常规种植牙另受全流程价格调控。
民营医疗机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文件鼓励参照公立机构政府指导价和全流程调控标准。机构性质、项目价格和耗材价格需要分别判断。
机构实施检查
- 同步维护15项新项目、映射旧项目和互斥规则,防止重复收费。
- 将种植体系统、牙冠、骨粉骨膜与对应服务建立患者级使用关联。
- 把基本物耗和3D打印材料配置为不得重复单列收费。
- 按机构性质、等级和项目价格类型确定实际收费及备案要求。
- 核对单颗常规种植全流程项目范围、排除项和调控标准。
官方依据
-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调控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 渝医保发〔2023〕8号政策解读重庆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