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地区政策

深圳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施要点

梳理深圳自2026年6月30日起口腔类项目的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等级价格、可另收费一次性耗材目录及废止项目切换要求。

文件深医保发〔2026〕5号
执行日期2026-06-30
当前状态已执行
资料核验2026-07-29

深圳把口腔类项目价格、可另收费一次性耗材和废止项目分别列入附件。机构实施时应同时维护三张表,不能只导入项目价格表。

文件要点

调整范围
11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含口腔类
执行日期
2026年6月30日
价格层级
按市级基准和医疗机构等级规则执行
附件结构
口腔价表、可另收费耗材表和废止项目表分列

三个附件共同构成收费边界

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表回答服务项目如何收费,可另收费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回答哪些材料具备单列基础,废止项目表回答哪些旧项目必须停止使用。

其中任何一张表缺失,都可能形成重复收费或旧码残留。机构应给三张表设置同一政策版本号,并在收费规则中建立交叉校验。

机构等级会影响实际最高价格

深圳政府指导价按照规定的市级价格和医疗机构等级规则执行。不同等级机构不能简单复制同一个最高价。

机构需要先确认自身等级和适用系数,再形成最终公示价。价格系统应保留计算依据,防止后续等级或政策变化后无法追溯。

未列明费用不能通过内部名称绕开

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政策未列明的费用。内部套餐、加工费、材料管理费或数字化设计费,如果没有明确项目和材料依据,不能仅因系统可建码就向患者收费。

执行后应抽查费用清单,将每一笔服务或耗材回指到深圳附件的项目名称、计价单位和目录位置。

机构实施检查

  1. 成套保存口腔项目价表、可另收费一次性耗材目录和废止项目表。
  2. 按本机构等级计算并复核实际最高价格,不直接复制其他机构价表。
  3. 阻断废止项目和无政策依据的内部自定义收费项目。
  4. 把可另收费耗材与实际采购、领用、使用部位和数量记录关联。
  5. 检查价表公示、知情沟通、费用清单和系统名称是否一致。

官方依据

本页用于快速定位实施要点,执行时应以官方正文、完整附件和属地后续文件为准。查看资料核验规则提交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