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畸治疗持续时间长、复诊次数多、方案设计复杂,还会交付托槽系统、隐形矫治器、保持器等患者匹配产品。旧收费习惯常按“初诊设计费+粘托槽费+每月复诊费+钢丝材料费+拆除费”逐步累计,或者用一个总价包住两年内所有事项。

国家口腔立项指南以服务产出整合正畸项目。地方项目可按疗程计价,把设计、安装、调整评估、加力和拆除等纳入完整服务过程;矫治器和保持器等患者匹配产品另行形成产品价格。机构需要的是一条可追踪的疗程,不是一串互不相认的收费动作。

教学病例:两年治疗不是二十四次独立服务

下面是教学模拟病例。春岭口腔医院接诊一名14岁患者,恒牙列,安氏Ⅱ类错合,拥挤中度。医生完成必要检查后,制定拔除四颗前磨牙的固定矫治方案。预计主动矫治24个月,随后进入保持阶段。

计划过程:

  1. 初诊检查、影像和资料采集;
  2. 形成诊断、治疗目标和完整方案;
  3. 患者选择一套普通金属固定矫治器产品;
  4. 完成上下颌矫治器安装;
  5. 按临床需要复诊、调整和加力;
  6. 达到目标后拆除矫治器并完成疗程评估;
  7. 另行选择并安装上下颌保持器。

旧报价为“方案设计2000元、粘托槽5000元、复诊300元×24、拆除1500元、托槽材料3800元、钢丝每次100元”。它把按疗程产出拆成不确定次数,患者实际费用会随复诊频率漂移。

冻结四类对象

项目组先把病例对象分为四类:

对象 本例内容 计数基础
前期独立诊查检查 必要检查、影像等 实际完成项目
正畸医疗服务 方案、安装、复诊管理、加力、拆除 地方项目的疗程与类别
矫治器产品 上下颌金属固定矫治器系统 产品订单和交付
保持阶段 保持器安装服务及产品 实际进入保持时判断

拔牙若实际实施,是独立的外科服务,不因属于正畸方案就藏入矫治疗程;但不能为了套餐先收四颗拔牙。每颗拔除仍按实际牙位、难度和完成状态结算。

正畸主服务为什么按疗程管理

疗程项目的服务产出,是在既定诊断与目标下持续完成矫治管理,而不是某一次换弓丝。方案设计、安装、调整评估、加力和最终拆除,是实现同一疗程产出的组成。

湖南已执行项目样本明确,多类错合矫治按疗程计价,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安装、调整评估、加力和拆除等。在本机构开展矫治时,方案设计是应尽事项,不能再同时收设计费。

本例应根据患者错合类型、治疗方式和地方项目定义选择一个主疗程项目。项目选择由诊断事实决定,不由托槽品牌决定。普通金属、自锁或其他产品的选择进入产品卡,不自动把医疗服务换成“高端正畸”。

方案设计有工作量,为什么不一定另收

设计当然有专业价值,但价格构成已经把它纳入主疗程时,价值通过疗程服务费体现。单独列“方案设计费”会对同一产出重复收费。

只有患者在本机构完成独立设计、并未在本机构开展矫治,且所在地存在相应项目、满足产出和适用条件时,才可另行验证。本例明确在本机构开始矫治,所以设计费保持禁止状态。

医生仍要保存设计产出:诊断分析、治疗目标、拔牙与支抗方案、风险、预计疗程和替代方案。包含于价格不等于可以不记录。

矫治器产品怎样形成一口价

固定矫治器产品卡应描述品牌、型号、主要组件、适用牙弓、生产或供应企业、产品批准价、交付日期和质量责任。产品一口价覆盖构成该套矫治器的托槽、带环、常规弓丝及约定组件,不能再按托槽颗数和每次换丝重复向患者收费。

若疗程中因患者遗失或非质量原因需要更换特定组件,不能从首次产品一口价直接推导费用。机构要判断新交付的是可收费产品、维修责任还是治疗基本物耗,并依批准规则处理。

本例教学产品价为3800元/套。系统记录上下颌覆盖范围,但交付是一套完整订单,不按两颌自动翻倍。

用完成状态管理两年疗程

疗程长不表示只能在结束当天收费,也不表示签约当天全部完成。机构可以依法依约设置预收或分期支付,但服务完成状态与资金状态必须分开。

建议至少设置:

  • 已评估待方案确认;
  • 方案确认,未安装;
  • 已安装,主动治疗中;
  • 中断待处理;
  • 主动治疗完成,已拆除;
  • 疗程终止;
  • 进入保持阶段。

每次复诊更新临床进度,不增加主项目数量。疗程中断时,根据已履行服务、产品交付、责任与合同结算,不能用“疗程费已收”代替履约判断。

完成版主路径账单结构

为避免把某地价格误作全国标准,正畸服务使用机构教学批准金额演算:

对象 数量 教学金额 结算状态
必要诊查检查 按实际项目 600元 初诊完成
对应错合类型的固定矫治疗程服务 1疗程 16800元 按合同分期,随履约确认
金属固定矫治器产品 1套 3800元 安装时交付
方案设计费 0 0元 已含疗程
每月复诊费 0 0元 已含疗程
常规换弓丝材料费 0 0元 产品或服务边界内
拆除费 0 0元 已含疗程
保持器安装及产品 暂不计 0元 尚未进入保持阶段
预计合计 21200元 不含实际拔牙等独立治疗

这张账单允许患者理解总额,同时保留服务与产品边界。拔牙、牙周治疗或其他必要治疗按实际发生另行验证,不能用“正畸相关”一概打包,也不能为增加总额预先安排。

复诊次数变化会不会改变收费

同一疗程内,复诊频率由临床需要决定。患者按时复诊18次或因治疗需要复诊26次,不自动改变疗程数量。医生应提供必要服务,患者也应履行配合义务。

如果患者长期不配合导致疗程显著延长,能否产生额外费用,必须在地方项目、合同、责任和提前告知中找到依据。机构不能在第25个月突然建立“超期管理费”。规则不清时,标记为合同与价格联合待判。

保持阶段不能在初始账单中假装已完成

保持器在主动治疗结束后按当时口内状态制作。签约时可以提供预计价格,但产品尚未生产、服务尚未实施,不应记为已交付。

达到拆除条件后,应新建保持阶段订单:确认固定保持器安装或其他保持服务项目,确认保持器产品类型、上下颌范围、价格和交付。若患者转院进行保持,原机构不能继续结算未履行部分。

临床偏离与方案变更

若治疗中发现需要正颌联合治疗、患者改变矫治器类型或因健康原因暂停,机构应形成方案变更记录。原疗程是否终止、如何衔接新疗程、原产品是否可继续使用,均需逐项判断。

产品变更不当然生成第二个疗程;诊断和治疗目标发生实质变化,也不当然抹去已履行服务。价格、医疗与合同岗位应共同审核,不能由咨询人员用“升级补差价”处理全部变化。

回写收费规则字典

新正畸病例要求字典增加:

  1. 疗程项目的开始、进行、中断、完成和终止状态;
  2. 本机构矫治时设计费的同时收费阻断;
  3. 矫治器产品选择不得改变疗程服务编码;
  4. 独立拔牙、牙周等服务按实际完成调用;
  5. 保持阶段作为后续订单,不提前确认。

系统验收应模拟复诊次数变化、产品品牌变化和治疗中断,确认主疗程数量始终按规则而不是动作次数变化。

停止条件与岗位责任

诊断类别不能支持疗程项目、方案未确认、产品订单或价格未批准、开始与完成状态不清、服务和资金状态混用时,停止对应结算。

正畸医生负责诊断、方案和履约进度;产品岗位维护矫治器订单;价格管理员匹配疗程项目;财务管理预收和分期;收费员不得按复诊动作自由加项;医疗质量岗位处理方案偏离与中断。

政策依据

政策核验日期:2026-07-27。病例、合同和金额为教学模拟,实际正畸项目、支付节点与产品价格以所在地和机构有效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