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畸新项目按疗程整合后,最难处理的往往不是新患者,而是已经治疗数月的存量患者。旧合同可能分别收取方案设计、矫治器安装和每月复诊;新项目则把这些动作纳入一个疗程。若从生效日直接给旧患者加上完整新疗程费,已经发生的服务会重复;若继续无限期使用旧项目,又可能违反地方过渡安排。
机构应先冻结每名患者在政策切换日的事实,再依据所在地过渡规定选择处理路径。过渡不是“把旧余额改个名字”,而是对已履行、已收费和剩余义务逐一对账。
教学病例:治疗第八个月遇到新项目上线
下面是教学模拟病例。安桥口腔医院一名成年患者于2025年10月1日开始固定正畸,旧合同总预计26000元:
- 方案设计费2000元,已收;
- 矫治器安装服务5000元,已收;
- 金属矫治器材料3800元,已收并交付;
- 每月复诊管理费600元,预计24个月,已完成并收取7次,共4200元;
- 拆除费1000元,尚未收取。
到2026年6月1日,患者已支付15000元,主动治疗进行中。当地新项目同日执行,把方案设计、安装、调整评估、加力和拆除整合为按疗程服务,并对既有患者设置过渡要求。
科室提出两个简化方案:一是从6月起收完整新疗程价;二是继续按月收600元直至结束。两者都必须先核对地方过渡文件,不能由机构凭方便选择。
第一步:建立政策切换日快照
对存量患者,切换日快照至少冻结:
| 字段 | 本例状态 |
|---|---|
| 原合同与签署日期 | 2025-10-01,有效 |
| 原项目和价格版本 | 旧设计、安装、月度复诊、拆除 |
| 已完成临床服务 | 设计、安装、7次调整 |
| 已交付产品 | 金属固定矫治器1套 |
| 已收金额 | 15000元 |
| 预收余额 | 0元 |
| 剩余临床义务 | 后续调整、加力、结束评估和拆除 |
| 预计剩余时间 | 约17个月,非承诺 |
没有快照,几个月后无法证明新项目生效前已经收了什么,也无法区分重复与剩余服务。
第二步:阅读地方过渡条款
国家立项指南本身不直接决定某家机构如何处理旧合同。省级落地文件会规定执行时间、旧项目停用和特定过渡。湖南2026年执行样本对文件实施前已安装矫治器、按原约定仍需付费的复诊设置了过渡安排;机构必须读取完整原文和适用条件。
过渡条款常需要确认:
- 患者是否在生效日前已经安装矫治器;
- 原合同是否真实、价格是否已公示;
- 剩余收费是否确属原约定;
- 允许使用哪些旧项目、持续到何时;
- 新项目是否禁止与旧复诊项目并行;
- 过渡完成后怎样停用旧编码。
不能把某省做法外推到其他地区,也不能只凭政策解读摘要配置系统。
第三步:选择一种完整路径
机构通常可能面对三类合法路径,实际采用哪类以属地规定为准。
路径A:按明确过渡条款继续原约定
若地方允许本例继续按原合同收取后续复诊,机构保留旧项目专门状态,只向切换日前已安装且满足条件的白名单患者开放。设计和安装已经收取,不能再收;后续按实际复诊和原约定执行;拆除是否使用旧项目同样按过渡条款判断。
路径B:将剩余义务转换为新规则
若地方要求存量患者转入新项目,机构需测算新疗程服务中已履行和剩余部分,扣除已经收取的设计、安装和复诊服务价值,形成转换余额。转换方法必须统一、审批并向患者说明,不能按“新疗程价减已付款”简单计算,因为已付款还包含产品。
路径C:原合同整体履行但不再新增旧患者
有的过渡允许合同整体继续。机构仍需锁定原合同,不得趁机增加未约定项目;新患者从生效日只使用新规则。旧编码有患者白名单和最晚关闭日。
三条路径不能在同一患者身上混用。最危险的是既保留每月复诊费,又收取包含复诊的新疗程费。
本例采用的教学过渡
为演示,假设所在地有效条款允许生效日前已安装患者按原约定继续支付复诊,机构选择路径A。处理结果:
- 已收设计2000元、安装5000元和7次复诊4200元保持不变;
- 产品3800元已经交付,不受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影响;
- 2026年6月以后,只有实际完成复诊时才按原约定收600元;
- 不建立新疗程项目;
- 拆除费在疗程结束前由价格管理员依过渡条款再次确认;
- 最迟在该患者结束后关闭其旧编码权限。
如果患者治疗只再发生14次必要复诊,而非原预计17次,就按实际和合同规则结算,不能为了达到预计总额虚构三次。
新旧项目重复检查表
| 旧对象 | 新项目是否包含 | 本例处理 |
|---|---|---|
| 方案设计 | 包含于新疗程 | 已收保留,不再收新疗程 |
| 矫治器安装服务 | 包含于新疗程 | 已收保留 |
| 每次调整、加力 | 包含于新疗程 | 仅按地方过渡继续旧约定 |
| 拆除 | 包含于新疗程 | 到期按过渡条款确认 |
| 矫治器产品 | 与服务分开 | 已交付一套,保留产品账 |
这张表的目的,是防止同一动作在旧项目和新项目各出现一次。
旧合同总价承诺怎样看
合同可能写“预计总价”或“一口价”,也可能按实际复诊结算。机构要按合同文字和真实沟通识别,不得在政策切换后单方面选择更有利解释。
如果旧合同承诺后续复诊免费,不能因新项目上线向患者新增疗程费;如果明确按次支付,也不能在尚未复诊时提前收满。政策变化可能要求双方调整,但应有依据、说明与书面确认。
医疗服务必须连续。费用争议不能导致无临床评估地停止必要处置,尤其不能扣留患者病历资料作为付款手段。
产品已经交付,为什么不能扣到服务余额里
本例15000元中有3800元属于矫治器产品。测算剩余服务时必须先分离。若简单用“新疗程价−已付15000元”,就会把产品款错误当成已支付服务费,或让患者再次为产品付费。
产品若尚未全部交付,还要记录在途和后续组件范围。旧合同使用“材料费”名称,并不妨碍机构在过渡盘点中把患者匹配产品识别出来;但补做账务分类应保留原票据,不可悄悄改写历史。
转院、暂停与变更矫治器
存量患者若在过渡期转院,接收机构只能对自己实际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建立新关系,不能继承原机构未履行收费权。原机构按已履行、已交付和责任结算。
暂停患者仍保留政策切换日快照,不能因暂停跨过最晚过渡日就由系统自动收新疗程。变更为隐形矫治器时,产品变化和医疗方案变化分别评估,不能简单做“升级差价”;是否形成新疗程要由有效项目和临床事实决定。
存量患者迁移台账
机构应为每名旧患者生成:
- 患者与原合同编号;
- 安装日期及是否满足过渡;
- 原项目、已完成数量和已收金额;
- 产品交付与责任状态;
- 剩余义务;
- 选择的过渡路径和依据条款;
- 允许使用的编码白名单;
- 预计关闭日与最终关闭确认;
- 患者告知与签收。
台账要能汇总全院人数和金额,不能只存在医生个人表格里。
系统上线的三道闸门
第一,旧项目只对名单患者开放,生效日后的新患者无法选择。第二,同一患者一旦选择新疗程,旧设计、安装、复诊和拆除码全部阻断。第三,过渡项目超过政策或合同截止日自动转为待审,不自动续期。
抽样测试至少覆盖:已安装有合同、已安装无完整合同、仅设计未安装、暂停、转院、产品未完全交付六种状态。
回写收费规则字典
本例新增:
- 过渡资格字段和政策条款引用;
- 患者级规则版本锁定;
- 旧项目白名单与截止日期;
- 新旧项目互斥组;
- 历史服务款与产品款分离;
- 过渡完成后的编码关闭证据。
这些规则不是永久规则。它们应随最后一名存量患者结束而退役,保留审计记录。
停止条件与岗位责任
原合同缺失、已收费项目对不上、产品款未分离、地方过渡条款未找到、患者资格不清或新旧项目同时出现时,停止迁移和新增收费。
项目负责人统筹名单;正畸医生确认临床进度;价格管理员解释过渡条款;法务审查合同;财务核对已收款;信息部门实施白名单和互斥;患者服务岗位完成告知。
政策依据
- 湖南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通知,用于执行时间及当地正畸存量患者过渡背景。
- 湖南省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用于正畸项目按疗程整合与过渡说明的地方样本。
- 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用于项目执行、收费审核和内部价格管理。
政策核验日期:2026-07-27。病例、合同和过渡选择为教学模拟;其他地区不得直接套用湖南安排,必须核对本地有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