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费用
患者说“我愿意自费”,我们还需要核对项目和价格吗?
简要回答
需要。自费意愿只能解决支付人问题,不能替代收费依据。
判断条件
落实到本机构时,还要核对三项事实
- 01
原报价、合同或治疗计划
- 02
已经履行的服务与交付产品
- 03
费用变化的告知和确认记录
处理顺序
不要从账单名称直接得出结论
步骤 1冻结原始约定
→步骤 2核对实际履行
→步骤 3形成可解释的结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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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问题对应专题资料引用的政策原文
-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www.nhsa.gov.cn
- 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发布页www.nhsa.gov.cn
- 湖南省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ybj.hunan.gov.cn
- 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相关规定www.samr.gov.cn
具体执行仍需核对所在地现行文件、完整附件、机构身份和生效时间。